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七
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专用介绍信
[ ]第 号
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四条、第三十九条、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,现指派本所
律师前往你处会见 案在押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 ,请予以安排。
(律师事务所章)
年 月 日
附:
1.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、委托书一份
2.辩护人信息
姓 名: 执业证号:
电 话: 身份证号:
通信地址:
注:本介绍信用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时,向羁押处所提供。
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七
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专用介绍信(存根)
[ ] 第 号
承办律师:
案件名称:
办案单位:
羁押处所:
审 批 人:
领 取 人:
领取时间:
注:本函(存根)由律师事务所留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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