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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企业合规”系列问题之一: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当如何? —上海汉盛(北京)律师事务所 朱佳律师

      近年的企业统计数据来看,中国的企业平均寿命只有 3.9 年。很多企业做不大,一大就乱。头几年轰轰烈烈,不出几年就轰然倒下。一个企业做大,相对容易些,但把一个企业做长久,则需要企业家的智慧。


      君子本立而道生出自论语,告诉我们君子需要安身立命的本方能长久,一家企业亦如是。企业合规管理更是如此,合规就是企业的本。本人自执业以来即为各种不同类型,不同规模的企业持续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,并在企业合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,尤其在反腐败、商业贿赂等领域中取得了很好的实战业绩。


      今后一段时间内,会持续就合规管理的案例整理本系列,以期与同仁即顾问单位伙伴们共同进步!


      “企业合规”系列问题之一: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当如何?


      一、哪些情形导致个人与企业财产混同?

      1.企业主随意挪用公司资金;如将公私账户混在一起,家庭需要资金从企业提取,企业需要资金周转时从家里账户投入到公司,也无账目记录;

      2.母公司随意处置子公司的资产,控制子公司的资金往来;

      3.关联公司的成本由一个公司承担,而盈利转化为另一个公司的财产;

      4.公司经营场所、主要生产设备和办公设施与其股东、关联公司的营业场所基本同一;

      5.股东、关联公司与公司财务公章的混用等。

      这些情况都会被认定为财产混同,而如果被认定混同,股东就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特别是由于一人公司与股东之间更容易混同。因此《公司法》规定一人公司对混同的举证责任倒置,如果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自证清白,则必须承担连带责任。


      二、财产混同有哪些风险?

      1.财产混同会导致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有限公司的最根本特征,但公司与股东发生混同,就无法分清财产范围,从而导致法人人格的混同(除了财产混同,还包括经营业务、组织机构及人员的混同),特别是股东滥用的情形下,此时会启动“法人人格否认”(也称“刺破公司的面纱”)制度,导致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更威胁到家庭财产安全。

      2.财产混同会导致股东承担刑事责任。如果股东利用自己对公司的绝对控制优势,随意挪用公司的财产,或让公司为其个人贷款提供担保,使其负担与其经营无关的巨大风险,甚至以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活动,可能会导致承担刑事责任。

      3.企业融资时,股东的个人担保会导致无限连带责任。民营企业融资现象非常普遍,很多企业都是由股东个人或家庭财产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,从而导致企业一旦出现风险,可能引发家财赔光的后果。


      【企业合规应对小贴士】

      1.公司的控制人应当确保公司财产独立。公司应该独立进行财务管理,确保账目清晰;防止资金混同;及时提取收益,区分股东的收益与公司的收益;区分个人债务和公司的债务;区分各自的营业场所、主要设备及办公设施。

      2.谨慎适用个人为公司担保特别是夫妻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。

      3.一人公司应有更高的风险防范意识。鉴于创业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较弱,公司创业不建议使用一人公司的形式。如果是一人公司,必需确保公司管理规范,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,如书面形式、股东签字、公司备案等,尤其注意账务明确,且每年度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过审计。这些将来都可作为抗辩的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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