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湖南女子5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一事,引发网络热议。
2016年12月至今,湖南衡阳的80后女子宁某因为无法忍受丈夫常年沉迷赌博,选择诉讼离婚,但四次起诉都未能如愿。
法院认为,没有证据能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今年3月3日,宁某第5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在离婚案件中,如何才算是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”呢?
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相关法规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;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上述规定,法院对待离婚诉讼的裁判依据来说,唯一的标准是“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”。
其中,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四种情形可以理解为国家对“夫妻感情破裂”情形的认定标准。
现代人们有婚姻自由,对于宁某遇到这样的事情比较棘手,男方如此极端的行为相信终会受到应有的责任,如今女方再次起诉离婚,这次将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,人们拭目以待。
此事一经报道,引发网友热议。
朱佳律师谏言:
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:婚姻不易,且行且珍惜,能够修复尽量修复。
即使最终选择分开,也要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并保持平和的心态积极沟通,如果双方已无法做到心平气和,必要时可以先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在离婚过程中沟通协调,争取不通过诉讼,达成双方都认可的离婚方案,形成离婚协议书,走协议离婚的途径,沟通不成,再提起诉讼,这样可以最大限度节约诉讼成本及时间成本。
编辑|朱佳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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